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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亦難免:奧巴馬也犯語法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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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臺灣作家李敖引用過陸游的詩句:“尊前作句莫相笑,我死諸君思此狂”,陸游的意思是說,在你們面前我和你們開玩笑,我死了以後你們想我想得發瘋。據此李敖先生說:“我李敖也是,等我死後,你們會想我想得發瘋”。李敖先生仍然健在,但是這幾年似乎已經不怎麼經常地被人們提起,而美國的小布什總統下野不過幾個月,卻讓許多媒體以及讀者的思念。昨天布什去達拉斯逛店,由於穿着太樸素,一開始竟然沒有人認出他來,直到人們看到他的夾克上印有George W. Bush和總統印章才相信此人真的是他們常常唸叨的布什。

總統亦難免:奧巴馬也犯語法錯誤

布什說來也是有身份證的人,在總統任上講話屢屢出錯,五花八門,成爲全民娛樂的小品。比如2001年2月21日布什總統談到關於教育改革時這樣說: “You teach a child to read, and he or her will be able to pass a literacy test ” (你教一個孩子認讀,他或者她將會通過語文的測驗)。he or she(他或她),本是美國人常用的顯示那女平等“政治正確”的常用詞組,布什居然把主格的she錯說成了賓格的her,如果參加語文測驗的話肯定通不過。She與her都是“她”,但用途有別,比如這篇雜誌上的標題:Why Barack loves her(爲什麼巴拉克愛她),這裏的her處於賓格決不能用主格的she來代替。

奧巴馬總統林雅俐齒,口才可與克林頓相比,就在昨天小布什shopping的時候在國會激情演講,全場十幾次起立鼓掌。但是奧巴馬有時會犯與布什一樣的語法錯誤,主格賓格不分。昨天美國International Herald Tribune(《國際先驅導報》)發表語言學者Patricia T.O'Conner和Stewart Kellerman的一篇題爲Grammarians are different from you and I(“語法專家與你我不同”)的文章,給奧巴馬挑錯。原來,奧巴馬總統似有妻管嚴症狀,在講話中動不動就愛說“米歇爾和我”如何如何,比如This is a very personal decision for Michelle and I(“這是米歇爾和我的一個重要的個人決定”)。按照當代英語的語法規範,這個for Michelle and I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爲I(我)處在賓格,應該是用me,而不是I。這與布什的he or her的錯誤性質一樣,只不過布什把該用主格的地方用了賓格,而奧巴馬則是把該用賓格的地方用了主格。

在歷史上,for Michelle and I的說法曾經是符合語法的。比如英國16世紀末的大劇作家、堪稱語言大師的莎士比亞就在《威尼斯商人》這部戲中用過All debts are cleared between you and I(你我之間的債務全清了)的說法,可見那時I是可以作爲賓格使用的。直到19世紀中葉,英語受到了拉丁語的影響(比如法語只能說entre vous et moi,而絕不可能說entre vous et je),me和I的作爲賓格區別才正式進入韋伯斯特大辭典,莎士比亞的between you and I 從現在的觀點看也成爲病句。

不過這樣的語法錯誤,奧巴馬的前任也常常犯。回顧一下,小布什也喜歡說for Laura and I(勞拉和我),克林頓也說for Hillary and I(希拉里和我),只有古板的老布什總統才能夠正確地表達for Barbara and me(芭芭拉和我)。既然between you and I是錯誤的,爲什麼至今還有這麼多人包括美國總統都會犯這個錯誤呢?我讀《國際先驅導報》上Patricia T.O'Conner和Stewart Kellerman文章,悟出這樣的答案:

美國人小時候牙牙學語都喜歡說Me want candy(偶要糖糖!),常常被家長罵:不說I want candy(我要吃糖)不給糖吃!這樣久而久之,小孩子們心目中形成了一個難以磨滅的印象,說me是小孩子的語言,而I纔是有品位的“大人話”,這叫矯枉過正,hyper-correction。習慣一旦形成就很難改變,所以奧巴馬以及他的前任們纔會把for xxx and I掛着嘴邊。

Disclaimer(抵賴):需要說明一點的是,我這裏介紹美國總統的語法錯誤並非嘲弄美國國家元首,也不想給大家一個英語很難學的印象。正相反,我的目的是想告訴大家,我們中國人學說英語儘管大膽地去說,不要怕說錯,人家美國總統說錯都無所謂,我們這些老外說錯個把字有什麼了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