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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的過去分詞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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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詞是常見的一種英語形式,除了豐富的用法外,它還有許多固定搭配和自身的變化規律,很多人會把過去式和過去分詞混淆,或者在一些需要過去分詞的句型中錯誤地使用過去式。

英語的過去分詞規則

分詞是一個兼有動詞和形容詞特徵的詞,它既具有形容詞的功能,又表現出各種動詞性特點。它可以在句子中用作狀語、表語、賓語補足語、定語等,應用廣泛,可以分爲現在分詞和過去分詞,即動詞的ing形式和ed形式,ed形式是過去分詞,但不等於過去式。過去分詞是一種非謂語動詞,不能用作句子中的謂語。然而,它具有形容詞和副詞的特點,因此可以在句子中用作定語、表語、賓語補足語和狀語。

作表語:過去分詞表示主語的感覺或狀態。

作定語:過去分詞修飾承受動作的名詞,即與名詞是動賓關係。

作狀語:表示完全或被動的關係。

作賓補:置於動詞之後。

過去分詞的變化規律:

1.對於一般動詞,直接在單詞末尾加上“ed”。Work—worked—worked

2.對於以“e”結尾的動詞,只在單詞的末尾加上“d”。 live—lived—lived

3.對於以“輔音+y”結尾的動詞,將“Y”改爲“i”,並添加“ed”。 cry—cried—cried

4.重讀閉音節結尾,末尾只有一個輔音字母,先雙寫該輔音字母,在加上“ed”。Stop—stopped—stopped

特例:有兩種類型的動詞應該直接加“ed”,但是由於歷史習慣,最後一個字母仍然應該要雙寫,再加“ed”。以“元音+l”結尾非重讀結尾的規則動詞變過去分詞也要雙寫“l”再加“ed”。

此外,一些以非重讀閉音節結尾的規則動詞變過去分詞也要雙寫最後一個輔音,並加上“ed”。Kidnap—kidnapped、worship—worshippe。,上述兩種情況在美國一般都是直接加“ed”的。

5.對於以ic結尾的動詞,將ic改爲ick並添加ed。

這些是過去分詞的用法和變化規律,也是交流中常用的知識點,相信大家都已經熟悉了,但還是不能放鬆。平時練習時應該多留個心眼,把知識點放在適當的位置,形成一個系統的知識網絡,讓所有學到的東西都清晰地顯示在大腦中,只有這樣,才能一步步取得進步。

以上就是英語分詞學習內容的分享,希望可以給大家學習帶來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