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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報名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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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網上報名及網上交費
全省網上報名時間:2011年2月28日9:00- 3月25日17:00受理參加5月28-29日考試的考生報名;2011年8月29日9:00- 9月23日17:00受理參加11月12-13日考試的考生報名。

廣東: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報名-上

全省考生在上述時間內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進入我省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報名,並使用具有網銀功能的銀行卡進行網上交費(無需到各市報名點報名和交費),網上交費完成後可在考前20天起自行下載並打印准考證。網上報名完成後考生須立即下載打印《報名發證登記表》自行留存,考後系統不再支持下載,未及時打印《報名發證登記表》者,後果自負。

考生應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不真實、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責任自負。

(二)考後提交材料要求
考試結束全科成績合格者按網上公佈的時間提交報名表及相片等相關材料。廣州地區考生到省人事考試局提交材料,其他市考生到所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考試機構提交材料。

三、考試方式
(一)2011年5月二、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進行英語和日語2個語種的考試,11月只進行英語語種的考試。其他專業、級別語種考試由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聯繫電話:010-63959161,63959162,網址:。
(二)各級別筆譯考試採用紙筆作答,分爲主觀題和客觀題兩種。應試人員應攜帶黑色的鋼筆或簽字筆、橡皮和2B鉛筆(填塗卡用)。參加《二、三級筆譯實務》科目考試時,應試人員可攜帶紙質中外、外中詞典各一本。
(三)各級別口譯考試採用聽譯筆答和現場錄音方式進行,其中英語和日語二、三級口譯綜合能力部分的客觀題採用機讀卡,應考人員須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橡皮和2B鉛筆。
(四)《日語二、三級筆譯、口譯(交替傳譯)綜合能力》科目爲客觀題,在答題卡上填塗作答。
(五)口、筆譯試卷袋中均裝草稿紙,考試時與試卷一併發放,每位應考人員一張,用於考試。考場需要準備草稿紙,以備需要。所有草稿紙在考後與試卷一併回收。

四、其他
(一)考場設置
全省考場設在廣州。考試的詳細地址將在准考證上標明。
(二)准考證的獲取
考生必須在考試前7-20天內自行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下載准考證,並用A4紙打印。
(三)證書發放方式
各市考生證書由所在市考試機構負責發放。省直報名點報考的考生,可在報名填表時選擇“證書速遞”服務(由快遞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遞費用)由考生本人簽收;也可憑有效身份證原件到省人事考試局領取。
(四)收費
根據省物價局、財政廳粵價〔2009〕182號文,我省三級筆譯翻譯每人500元,三級口譯翻譯每人640元。二級筆譯翻譯每人590元,二級口譯(交替傳譯)翻譯每人7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