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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澳洲學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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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在異國,你會遇到很多難題,其中最大的一個我想就是語言上的障礙。如果認真追究起來,很可能許多其它的小難題都是這個大難題派生出來的。特別是從中國大陸來的人,因爲本來就沒有那種殖民地式的教育過程和語言環境,即便是學了多少年英語,也多是把它當學問來學,從來沒有真正地學以致用。至於澳式英語,在國內很少能有機會見識到,所以學起來障礙就更大。很多時候,你的頂頭上司的學歷還沒你高。並且他們的種種蛛絲馬跡也被你看在眼裏,記在心上,甚至讓你在心裏暗笑。但是,一旦需要交流,你心頭的千言萬語就會被你嘴頭的笨拙給扭曲得七零八碎,顯得很傻。其實你很清楚,這只是語言慢,人並不慢。但語言的慢的確影響到生活。只不過影響之餘,你倒也忙裏偷閒地撿到不少樂趣。

初來澳洲時,除了講"請"、"謝謝"之外,和我第一個進行真正交談的外國人就是我們的房東老夫婦。老太太72歲,穿着束腰的長袖花格裙,塗着口紅,可謂明豔照人。不僅人美,而且好客健談。一見面,除了租房業務的話,還扯上了一大篇她兒孫們的軼聞趣事,房東老太太說英語的口音比我的中國口音要嚴重得多。後來知道他們都是希臘移民,但當時,她的口音就像她的口紅一樣,着實給了我點顏色看。聽着那一大串鋪天蓋地的帶着花邊的英語,我這耳朵就好象是50歲的人在參加小學同學聚會,要拼了命地辯別,才能猜出個大概。初來乍到的,本來就心虛,這下信心全無,心想聽懂澳洲口音這麼難!到後來聽到了真正的澳洲口音時,我已有了心理準備。

澳洲口音的確很有特色,聽慣了,你倒覺得英音和美音原來竟都是那麼的做作。美國人說話,每個詞都像是上了油打了蠟,倘若當真想強調一件事,那麼一名話下來,東南西北地就能給你甩上無數個彎來。那搖頭擺尾的樣子,彷彿全天下的道理都被囊括在這巧舌如簧之間,由不得你不信。英國人說話,似乎是因爲文化歷史傳統太厚重,結果,平板筆直的一句話,總是有一兩處會被壓得沉下去,然後再恢復平板筆直。聽得讓人肅然起敬。相比之下,澳洲的口音既不油滑,也不肅穆,非常樸實大方。這口音的特點是,首先很多元音都被重新打造了一遍,變得淳厚起來。比如,說"me"這個詞,說起來就好象打算說"my",直到取後關頭才臨時改了主意,改說"me"。當然,只要在這呆上幾天,就不會把"Are you coming today?"聽成"Are you coming todie?"。不過,當人家在電話裏給你拼寫街名時,你可能就分辯不清他剛說的那個字母究竟是"A"還是"I"。

在澳洲學英語

元音變厚了,聽許多男士說話,這些音像是受了幾重壓迫之後釋放出來的。據說,澳洲最初蒼蠅太多,爲了避免讓蒼蠅走錯了路,進了嘴裏,所以人們儘量少說話,儘量說得又短又快,而且嘴脣也儘量把關把得嚴些。現在,蒼蠅少了,但口音卻傳了下來。有時,如果聽到濃重的口音,就覺得這些話混沌得好象全是說給他自己的心來聽的。

澳洲口音的另一個特點是,在一個完整的段落之內,往往每句話的結尾都是升調,表示未完待續,直到段落完了。這樣,一段話,就像熟食店裏掛着的香腸,節節相連。這種升調被女士們運用得最爲充分。她們說時,升調不像錦州口音那樣短促地上挑,而是要先拐一個彎,再挑。語氣中透着,看,我很自信吧?我很勝任吧?我對這事也很重視吧?但是――我也該去海邊度假了吧?

澳洲口音在男士的嘴裏雖然豪放不羈,滿帶着橄欖球式的雄風。在女士們的口中,卻變得輕盈機巧、玲瓏剔透,如同一個聰穎靈秀的、早已深諳大都市一切機關的鄉下女子――又可親切又可愛,決沒有美國女人談吐間的飛揚跋扈。

記得剛來的那幾天,走在街上,就連人家問你幾點了這樣簡單的話,我也總要讓他們重說兩遍才能聽清。雖然心裏很愧疚,但偶爾也強詞奪理地補上一句:對不起,我實在不習慣你們的口音。當然自己清楚,我所習慣的其實只有中國口音。時間一長,我發現聽不懂對方的話,絕對不能冤枉人家的口音。往往是白紙黑字地寫下來,也是知之爲知之,不知爲不知,該不懂的還是不懂。因爲更多的還是詞彙的問題。

詞彙中,我頭疼的就是名稱縮寫、專業術語、人名地名等等。比如說,第一次聽人家說"HECS",就以爲指女巫(hxe),而"HECS"的實際意思是政府給學生的貸款。此外,偶爾還會有政治、金融、醫學、體育等領域的專業術語夾雜在對話或新聞裏,從中作梗。到現在,我聽着體育新聞,仍然像是在聽窗外的鸚歌燕舞一樣,聲聲真切,就是不知所云。對於人名地名,你不僅要從川流不息的對話裏迅速地把它們識別出來,並捕捉住它大概的形狀,而且,你還要當心了,人家成天掛在嘴頭的那個親暱的"John"很可能是她的狗,而並非她的男友。否則,那上下文就會逐漸地離奇荒誕起來,甚至是毛骨悚然。

另外,澳洲人對某些東西也有我們所意想不到的說法,這也是需要我們學習的。比如,澳洲有一樣著名得就好比是咱們的四大發明一樣的東西,就是他們家家院裏都有的那種可升降的晾衣架,它的學名叫"hillshoist"。當然,它和山(hill)並沒有關係,只因爲它的發明者叫"LanceHill"。平時,你也可以把它叫"clothesline",不過,如果聽誰說"coathanger",那就要留神了,因爲他也可能指的是悉尼的港灣大街。所以,你就不要想不通爲什麼他要去爬"衣服掛"。還有,"digger"是指退伍軍人,不知這是由挖金礦還是挖戰壕演變過來的;而真正在幹活挖東西的掘土機,在這裏卻叫"bobcat"。聽這名字,你就知道這機器該有多好使――貓一樣的溫順;同樣溫順的還有由里斯班河上的渡輪,它叫"citycat"。但是,澳洲的一部連續了多少年的關於水上警察的連續劇,卻取名爲"Waterrats"。你想想,這河面之上該有多熱鬧。

這些我們不熟悉的詞彙倒還好辦,因爲擺明了就是新鮮事物,我們自然就會小心行事。但是,另一些連中國人司空見慣的詞,在這裏卻可能全然不是我們所想的那回事。比如,"college",在這兒通常是指那種中小學連在一起的、比較講究的私立學校,學生的年齡會是從5歲直到18歲,並非我們的廣播學院或電影學院的那個"學院"。而悉尼的那所著名的影視學院反倒是很謙虛地自稱爲"school",儘管從這個"school"裏不時地就會走出來一些奧斯卡獎得主。另外,澳洲人把商業區、市中心並不叫做"downtown",而是叫"city"。連整個國家都已經被人叫做"downunder"了,所以,不能再繼續"down"下去了。必須澄清,我們這裏也有城市。

此外,許多日常生活中的說法也是我們在學校裏不曾領教過的。比如,大蔥叫"eschallots"(打出來這個字之後,連我的電腦都表示這已經超出了它的知識範疇)。當然,不管它如何更名改姓,放在貨架上,它還是我心目中理想的那個樣子,所以,只管拿來就是了。但是,假如我想問問店員哪裏有衛生球,那我就要以說明文的規模來描述它。大小、形狀、氣味、功能……,當這論文編寫到一半,店員就"Oh,mothball",簡單得讓你覺得競有點前功盡棄了。

還有,"handsome"形容人是"好看"的意思,假如是形容錢,則表示"可觀"的數目。譯成中文,倒也對仗工整;說誰在"seeingsomebody",意思是這一段誰在和誰約會着,約會的內容當然就遠沒有"seeing"那麼單純;"swear"這個詞,過去只知道它是"發誓"這個意思,但現在看,人們絕大多數時候都是用它來表示"說髒話"而並非"發誓"。倒也是,如今大家實在是很少發誓,但卻是很容易說髒話。當然,也有我們按照漢語思維能猜得出來的詞。比如,廚房的、工廠的幫工就叫"kitchenhand、factoryhand",和我們說的"幫手"類似。不過,"hand"的單複數你就不要去計較,單數並不表示這個活兒是你一隻手就能勝任的。

澳洲口語裏的一些詞,如果沒有明人指點,你自己也會悟上好一陣子才能悟出來。例如,人們在表示一些不那麼隆重的謝意時,比如感謝別人的舉手之功,就說一聲"Tar";表示骯髒、噁心、令人作嘔,就說"Yark"。這些可絕對不是很生僻的土語,全是分內的話,俯首皆是,你說出來沒人會誇你英語說得好。口語裏常見的詞還有"bloke",表示"人、傢伙"。對話裏,左一個"bloke"右一個"bloke",就連美國人聽了也會糊塗,還以爲澳洲有個巨大的、遍佈各行各業的姓"bloke"的家族。和"bloke"同樣高度流通的還有"mate"一詞,讀起來像"might"。它的意思大概相當於漢語的"哥們",但是適用的範圍比"哥們"要廣。假如是想套近乎,那麼這個"mate"就可以跨越性別、年齡、階層等種種界限,暢通無阻。此外,流通得再侷限些的,那就是澳洲的"國罵"、或叫做"澳州的偉大的形容詞"――"bloody"。這個詞的字面意思是"血腥的",由於我的漢語髒話的詞彙量太有限,所以想了半天也沒想出一個旗鼓相當的詞來。應該說,它比"????"要文明一些。在髒話裏,它算是較體面的一個,因爲它不牽涉到任何性侵犯的含義。通常,它可以被加在任何名詞、形容詞前,表示語氣的加強,或是不滿、嘲諷、無奈等情緒。前一陣,昆士蘭的州長在一次講話中帶了一個"bloody"。事後,也有人提意見,但多數人似乎覺得這是一種親切、樸實、甚至是幽默的表達方式。有官員在表達看法的最後,還不忘了要奉公盡職地跟州長首尾呼應一下,說希望這是這件事的"bloodyend"。現在,隨着全球的一體化,這麼好的一個形容詞已經在逐漸讓位給那個以"F"打頭的、更國際些的髒話了。

說到口語,澳洲人還有個特點,就是要極盡能事地把長的單詞給縮短了,縮寫的規則就是給長單詞攔腰截斷,後面給接上"o"或者"ie"就算了事。比如,澳洲人首先就覺得自己的名稱"Australian"太長,於是就給改爲"Aussie",或者乾脆就叫"OZ"。其它的"afternoon"叫"arvo"、"garbagecollector"叫"garbo"、"barbecue" 叫"barbie"、"pokemachine" 叫"pokie"……。真的,不要以爲我在聳人聽聞,人家真是這樣講話的。有一次,一位旅行社的小姐在給我詢問酒店的價格時,就把"包含早餐"給自言自語地說成了"includingbrekie",當時我就樂了。書上看到的知識在她這兒一下子找到了對證,真讓我心滿意足而且沾沾自喜。她笑着說:"我們太懶,我們懶得說全了。"我看,倒不只是懶。我想起了我打工時帶過的那個兩歲的孩子。因爲等不及非要學全了才用,所以,那孩子就把"dog"叫"dogie"、"biscuit"叫"bikie"。這麼看,澳洲的口語不僅懶散,而且童真未泯。

有時,他們甚至都能把一句話給縮成一個詞。兩個人的對話可能是"Waddayaknow?""Noddalot"。見面的相互問候則是"G'day",或者"Havagooday",或者"Howyagoinmate"。滿腔的熱情就全蘊藏在這一下喉嚨的振動之間了。

聽得懂了,但是,想要說出來讓人家也能聽懂,那就又是一個難題。英語基礎不好的,自然要先說一段支離破碎的英語(brokenEnglish),或者不說。而英語好的,也許能整句整句地說了,但是也時常會語出驚人,說得澳洲人措手不及,全部都愣在那兒。有時,你會不知深淺地扔出了一個背GRE背過的一個大詞,讓人覺得事態嚴重得簡直天都快塌了下來。或者,你會自作聰明地把物作了主語,結果就搞出一個忸怩作態而且空前絕後的擬人說法。我的一位朋友,英語很好。當年在外語學院讀書時,他就以遍覽原文十九世紀文學名著而讓同學們敬仰不已。他在一家雜貨店打工。一次,顧客要在東西櫃檯上沒有。他手疾眼快,自告奮勇要去地下室裏找找。本來,一個"find"就可以了,但是也許是當時獻殷勤之心太切,他那儲存着龐大詞彙量的大腦裏,就蹦出了"ransack"這個詞。這詞雖然也有"細細搜索"的意思,但是,多數時候它當"搜掠"、"洗劫"來用的,是一個讓業主、警局以及保險公司全都能聞風喪膽的詞。聽到這小子敢當着顧客的面揚言要洗劫他,老闆當即表示這讓他"bloodyconcerned"。此後,每下去"ransack"一回,這朋友都覺得平白無故地多擔了幾分嫌疑和愧疚。

要說好英語,再往下,道路依舊漫長。你要做到語法的正確、表意的準確、句子的均衡、用法的地道、俚語的適度、語氣的得體、語體的恰當……,當然,首先要發音準確、別寫錯別字。聽人講過一個笑話,說有的南方人發不出"th"所應發的音。結果就把"我今年30歲,我妻子也是30歲"這件事給說成了"Iamdirty,mywifeisdirtytwo"(我很髒,我妻子也很髒)。人都髒了,這怎麼能行。

另外,這語言的博大精深,也的確是我們一年半載也讀不懂的。比如,來家裏修水管的工人,他跟你講話你聽得懂,但是,他們之間的話你就聽不懂了。再如,中學生之間說話,可能連他們的家長也聽不出個眉目來。他們會"expensive"給省略成"exy";而用"babefest"來表示有許多漂亮的女孩;除了"cool"以外,"deadly"、"mad"、"wild"、甚至"sick"統統可以用來形容他們認爲好極了的表。這是一種以嘲諷爲己任的、連魯迅也望塵莫及的新人類語言。

此外,因爲文化和民俗上的無知,我經常會看不懂爲什麼那樣的一句話、那樣一個表情,就能讓觀衆鬨堂大笑。在報紙上,也有一個很另類的專欄作家,始終在讓我大開着眼界。想必她的文字一定是十分灑脫不羈的,因爲我幾乎每篇都是看得如墮雲霧。很多詞,都是你在詞典裏永遠也查不到的。想到這裏,我就深深地知道,眼下我的知識就是連一鱗半爪也夠不上。所以,心裏就一直有個願望,希望若干年後,我能夠不再只是這樣浮光掠影地來寫語言。

懷揣着一個願望,這是件多麼好的事。

當我還在奮力向前追逐的同時,澳洲的語言本身也在隨着物轉星移而變化着。過去,來自英國的堅硬語言,被這快大陸給烤曬得鬆軟了;然後,土著又給了它幾千個地名、數百個現代詞彙;現在,美國的影響又與日俱增。人們時而說傳統的"Mygoodness!",時而也說美式的"Gee!";說"打電話",有時叫你"ring"誰誰誰,有時又讓你"Callmeback";大家常說"Noworries",但是如果你講"Noproblem",那麼他們聽起來也是"Noproblem"(沒問題)。在這一波一波的浪濤當中,你會多了幾分困惑,但是,你也多了同樣數量的樂趣。與這收穫和樂趣相比,一切困難都不足掛齒。

況且,我們在這兒可是外國人吶,傻一點兒,那也是情理之中的。也不用裝了,只管勤學好問。哪怕愣頭愣腦,也要一往無前。

所以,儘管路途坎坷,但是――套用一句澳洲人的口頭語――"No wor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