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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言語行爲理論下的翻譯等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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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言語行爲理論下的翻譯等值
論文摘要:言語行爲理論認爲一個人在說話時,同時實施三種行爲:敘事行爲(Locutionaryact)、施事行爲(illoeutlonaryact)和成事行爲(perloeutionaryact)。依據這一理論,在翻譯過程中,譯者要努力使譯文和原文在施事行爲(作者的真實意圖)、敘事行爲(語言形式)、成事行爲(表達效果或產生的交際後果)三個方面的絕對等值。由於文化差異的存在,在三者不可兼得的情況下,譯者應該捨棄原文的敘事行爲,而追求譯文與原文在實施行爲和成事行爲方面的等值。
  論文關鍵詞:言語行爲理論;啓示;讀者反應

  一、言語行爲理論
  言語行爲理論是英國哲學家、語言學家J.Austin於20世紀60年代提出,並由美國語言學家Searle補正、完善的,是從行爲角度闡述人類語言交際的一種重要理論。Austin認爲語言不僅僅是用來陳述和描述事物的,也可以用來實施某種行爲。他認爲一個人在說話的時候,在大多數情況下,同時實施三種行爲:(1)敘事行爲(1ocutionaryact),即“說話”這一行爲本身,它大體與傳統意義上的“意指”相同,指發出的語音、音節、說出的單詞、短語和句子等;(2)施事行爲(illocutlonaryact),指通過說話這一動作所實施的行爲,即說話人通過字面意義所表達的真實意圖;(3)成事行爲(perlocutionaryact),是指說話所產生的交際效果,即說話人所說的話在聽話人或其他人的感情、思想和行動上產生影響或效果。
  例如:當一位丈夫下班回到家,對妻子說“我餓了。”他同時實施了三種行爲:敘事行爲——告訴妻子他現在肚子很餓;施事行爲——叫妻子爲自己準備食物;成事行爲——妻子聽了他的話,給他拿來了食物。
  在這三種行爲當中,敘事行爲本身並不能構成言交際,成事行爲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唯有施行爲,它與說話人的意圖一致,是言語行爲理論注的核心。Austin不惜花費大量精力把施事行爲的話語按照他們的語力(illocutionaryforce)做了細的分類,但遺憾的是他的分類實際上並不是在施事行爲進行分類,而是在對行爲動詞進行分類。1976年美國哲學家Searle對Austin的言語行爲理論進行了修正和發展,他認爲應該按照施事行爲本身(或者說話人的真實意圖),把言語行爲分爲以下五類:斷言行爲(assertives)、指令行爲(di—reetives)、承諾行爲(eommisives)、表態行爲(ex—pressives)和宣告行爲(declaratives)。Searle的分類方式,一經提出立即得到人們的積極響應,被人們廣泛接受和應用。

  二、言語行爲理論對翻譯的啓示
  衆所周知,翻譯是一種跨文化的交際活動,“是在譯語中用最切近而又自然的對等語N-現原語的信息,首先是在語意上,其次是在文體上”。
  翻譯的最高目標是用目的語把原文作者的意思準確地再現出來,使譯文和原文在所傳遞的信息上和表達效果上“等值”。J.Austin和J.Searle在言語行爲理論方面所作的研究,對翻譯實踐有積極的指導意義。依據這一理論,筆者認爲,科學的翻譯過程應該包含以下步驟:首先,翻譯者應該逐詞逐句地、仔細地閱讀原文,深刻理解原文的確切含義,即作者想要表達的意思——作者的真實意圖(施事行爲)及其表達效果(成事行爲);然後,翻譯者要在目的語中尋求一種能夠準確表達原文作者真實意圖(施事行爲)、且具有相同表達效果(成事行爲)的表達方式;最後,翻譯者要對所選擇的表達方式進行反覆的修改,努力使譯文與原文在表達效果上儘可能“等值”。只有在表達的內容(施事行爲)、表達效果(成事行爲)和表達形式(敘事行爲)上與原文最大化“等值”的譯文才是優秀的翻譯作品。
具體來說言語行爲理論對翻譯實踐有以下啓示。
詞典的幫助,通過詞義辨析和語法分析,捕捉原文的確切含義。例如:
  M r.Collins had a compliment,and an allusiontothrow inhere,which werekindlysmiledon bythemotherand daughter.(J.Austen:PirdeandPreju—dice,Ch.14,V.II)
  這是英國小說《傲慢與偏見》中的一句話。德布爾夫人在那裏誇誇其談,說達西先生離家是“心裏難受極了”。柯林斯先生一聽女恩主的話,連忙“恭維”了一句,並且來了個allusion,令母女二人欣喜不已。藉助英語辭典的釋義,allusion意爲暗示,因此我們可以推想:柯林斯先生一定是暗示說,達西先生是因爲留戀德布爾小姐,離開時才那樣難受。因此,這句話可以譯爲:“說到這裏,柯林斯先生趕忙恭維了一句,還暗示了一下原因,母女倆聽了,都粲然一笑。”
  語言離不開語境(又稱上下文),總是在一定的語境中才有確定的意義。英文中的代詞,指代是非常模糊和不確定的,只用在特定的上下文語境中,我們才能確定它們的意義。例如,英文單詞mine,只有在一個具體確定的上下文語境(象Mineismuchbetterthanhisear.)纔有意義。而且在不同的時問、地點和場合,當人們討論不同的話題,當談話者的身份不同時,同一個詞語會有不同的意思,傳遞不同的信息。所以,在翻譯過程中,譯者要特別留心把語言及其所依賴的語境聯繫起來,這對於準確地把握原作所傳遞的信息(施事行爲)和在目的語中選擇恰當的表達方式都至關重要。拿英語短語“comeon”來說,在下面五種不同的語境中,它所表達的意思截然不同,當然對應的漢語翻譯也不同。
  1.Comeon!W e’11be lateforthetheatre.
  2.Comeon!You arewelcome to ourparty.
  3.Come on!Ihaveaword with you.
  4.Come on!W illyou stop the story?
  5.Tom!Come on!I already have enough of you
  在句1中,說話人催促聽活人去劇院,因此可以譯爲“快點吧,(我們看戲就要遲到了)!”在句2中,說話人鼓勵聽話人 參加他們的聚會,因此可以譯爲“來吧,(歡迎您參加我們的聚會)!”在句3中,說話人在努力吸引聽話人的注意力,因此可以譯爲“喂,(我在跟你說句話呢)!在句4中,顯然說話人對聽話人前面所講的話持否定態度,因此可以譯爲“行了吧,(別胡扯了)!’,在句5中,Tom的淘氣已使說話人非常煩了,因此可以譯爲“別鬧了,(湯姆)!”。
  (二)在翻譯時,要選擇適當的表達方式。實現最佳表達效果
  適當的表達方式,是實現最佳表達效果手段。在思想內容(實施行爲)等值的基礎上,譯者還應該反覆修改譯文,使譯文和原文在表達效果(即成事行爲)方面“等值”,在語言表達形式(敘事行爲)方面儘可能“等值”。這是一部譯作是否成功的至關重要的一個衡量標準。用美國翻譯學家EugeneNida的話說,“就是要使譯作的讀者和原作的讀者,在閱讀作品時的反應一樣的,且能感受到一絲異域文化的魅力。”這就要求譯者在組織譯文時,充分考慮目的語文化和原語文化的差異,靈活運用各種翻譯方法,力求使譯文與原文神似。例如:我們漢語中“這山看着那山高。”,對應的英語翻譯卻是“Thegrassontheothersideofthefenceis greener”。
  在很多情況下,原作的結構安排、形象描寫、修辭手法等都蘊涵着作者的一定用心,翻譯中隨意加以改變,就可能削弱原文的表達效果,甚至扭曲原文的意義。因此在翻譯過程中,譯者應在達意的基礎上儘可能保留原文的風貌。例如惠特曼下面這首膾炙人口的詩作:
  O Captain!M y Captain1
  O Captain!My Captain!Our fearful trip isdone,
  The ship hasweather’d eveyr rack,the prize we soughtiswon,
  The potr isnear,the bellsIhear,thepeople all exulting,
  W hile follow eyes the steady keel,the vessel gitm and daitng;
  ButO heart!Heart!Heatr1
  O thebleeding dropsofred,
  W here on the deck m y Captain lies,
  Fallen cold and dead.(W.Whitman:“O Captain!MyCaptain)
  這是惠特曼在林肯遇難後寫下的一支莊嚴而沉痛的輓歌。本詩以傳統格律詩的形式寫成,分爲三節,每節都足八行,前四行較長,後四行較短,排列起來既像一艘船,又像一幅美國地圖,體現了作者一個孕育已久的比喻意義:他把美國比作在海上航行的船,而林肯則是航船的舵手。如果翻譯的人只注重傳達原詩所要傳達的激情,而忽視其獨特的形式,那譯語讀者就不可能像原語讀者那樣通過視覺領悟原詩的這曾比喻意義了。
  (三)在翻譯時,應當懂得捨棄
  由於文化差異的存在,相同的語言結構,在英、漢兩種語言中含義有時差別很大,如果我們在翻譯作品時,一味地去追求譯作和原作在語言形式(敘事行爲)方面的一致,結果會導致二者在思想內容(施事行爲)和表達效果(成事行爲)方面的不等值。因此,在三者不可兼得的情況下,譯者應該捨棄原文的敘事行爲,而追求譯文與原文在實施行爲和成事行爲方面的等值。
  例如,西方人經常使用的”Wetpaint!”警告人們遠離油漆。如果我們譯爲“溼油漆!”中國讀者或許只會把它當作一個一般的判斷,不明白其真正用意(施事行爲)而不迴應警告。因此,在這種情況下,譯者只能放棄原作的語言形式,而翻譯成“油漆未乾!”或“勿觸油漆!”。只有這樣,這則告示對中國讀者才具有警示作用。還有許多其他告示也應該如此翻譯,比如,Outofbounds!(遊人止步!)Keepofthegrass!(勿踩草坪!)TicketsHold—ersOnly!(憑票入場!)OutofBoundsTo AnyoneExceptStaf!(非本處職工不得人內!)Nosmoking!(禁止吸菸!),等等。
  另一個典型的例子是,在西方社會有時人們會在汽車的後面貼上告示“Babyonboard!”,很顯然,這是警告後面的司機保持車距。如果直接譯爲“孩子在板上”或“孩子在車上”,對於那些不瞭解西方文化的中國人它不會產生任何警示效果。相反,譯文“當心!車上有孩子!”會把作者的真實意圖清清楚楚地表達出來,漢語讀者將履行同英語讀者一樣的成事作爲——慢行!
  總之,在翻譯過程中,譯者必須首先努力使譯文和原文在思想內容(施事行爲)和表達效果(成事行爲)方面儘可能等值,然後再去爭取使譯文和原文在言語形式(敘事行爲)方面的等值。

  三、結束語
  理想的翻譯應該使譯作和原作在思想內容、言語形式、表達效果以及在目的讀者羣中所產生的反映之間絕對等值。然而,正如上文所述,由於中西方文化差異的存在,有時在四者無法兼得的情況下,譯者必須作出取捨,放棄追求譯文與原文在言語節奏、言語風格和言語美學價值(敘事行爲)方面的等值,轉而尋求譯文和原文在思想內容(施事行爲)和表達效果及讀者反映(成事行爲)方面的等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