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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14年會計證考試《財經法規》考前測試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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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多項選擇題

1.( )是辦理支付結算的主體。

天津2014年會計證考試《財經法規》考前測試五2

A.銀行

B.農村信用合作社

C.單位

D.個人

【答案】:ABCD

【解答】: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以及單位(含個體工商戶)和個人是辦理支付結算的主體。

2.票據和結算憑證的記載事項中不得更改的內容包括( )√ ·

A.金額

B.出票或者簽發日期

C.收款人名稱

D.用途

【答案】:ABC

【解答】:票據和結算憑證的金額、出票或者簽發日期、收款人名稱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據無效;更改的結算憑證,銀行不予受理。

3.下列各項中,符合《支付結算辦法》規定的有( )。

A.用繁體字書寫中文大寫金額數字

B.中文大寫金額數字的“角”之後不寫“整”(或“正”)字

C.阿拉伯小寫金額數字前面應填寫人民幣符號 :

D.票據出票日期用阿拉伯數字填寫

【答案】:ABC

【解答】:《支付結算辦法》規定,中文大寫金額數字應用正楷或行書填寫,不得自造簡化字。如果金額數字書寫中使用繁體字,也應受理;中文大寫金額數字到“角’’爲止的,在“角”之後可以不寫“整”(或“正”)字;阿拉伯小寫金額數字前面,均應填寫人民幣符號“¥”;票據的出票日期必須使用中文大寫。

三、判斷題

1.票據出票日期使用小寫的,銀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出票人自行承擔。( )

【答案】: x

【解答】:票據的出票日期必須使用中文大寫。

2.票據和結算憑證上的所有記載事項均不得更改。 ( )

【答案】: x

【解答】:票據和結算憑證的金額、出票或者簽發日期、收款人名稱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據無效;票據和結算憑證上的其他記載事項,原記載人可以更改,更改時應當由原記載人在更改處簽章證明。

3.¥425.06,應寫成人民幣肆佰貳拾伍元零陸分整。 ( )

【答案】: X

【解答】:中文大寫金額數字有“分”的,“分”後面不寫“整”(或“正”)字。